有的离婚女人,未生育有孩子,或是离婚时没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也没再婚的计划或没生育能力的,就会考虑领养孩子伴随。但,离婚女人需要点养孩子的,需要满足法定的领养人资格,并且领养的孩子也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一,离婚女人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离婚女人需无子女,假如生育有子女的话,可以领养孤儿、残疾儿童等。
2、有抚养教育被收留人的能力,离婚女人或许会相对弱势,所以领养前需要确保自己满足该条件。
3、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尤其是一些特殊的传染病,譬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与医学上觉得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4、离婚女人需已经年满三十周岁。
另外,若是离婚男士领养异性孩子的,那样年龄至少要相差40周岁以上。
第二,领养的孩子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被领养人需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被领养人是丧失了爸爸妈妈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爸爸妈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
最后,离婚女人申请领养孩子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核,确定满足肯定条件的即可参与领养。不过,有的人并不按法律规定领养孩子,那样就要足注意被认定为违法收留,一旦查明不符合领养的法定条件,到时候或许会被撤销领养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