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太路一小的雯雯同学在小雨中走出校门,她的母亲和继父已经等在路边。雯雯以为这又是一次普通的放学接送,她丝毫不知,就在半小时前,为了争夺我们的监护权,母亲已同我们的姑姑进行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法庭较量。
雯雯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在她一岁时就离了婚,因母亲是外来妹,没户口和固定工作,幼年的雯雯由父亲负责抚养。不料雯雯5岁时,父亲忽然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是母亲经过努力,才从雯雯的姑姑、伯伯们手中争回了雯雯的监护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父亲生前在新村路承租的一间公房也自然成了雯雯的财产,由母亲负责管理。
母亲还年轻,去年又结了婚,继父徐先生是父亲生前的同学,待雯雯非常不错。但自从母亲再结婚以后,雯雯的姑姑黄女性就开始怀疑:雯雯是否会得到家庭的温暖?雯雯的继承房地产是否会被继父挤占?不久,黄女性忽然得知,徐先生已经将户口报入新村路,并向房管所咨询公房供应事宜,于是便对徐先生的动机产生了怀疑。日前,黄女性将雯雯的母亲梅女性和徐先生一并告入法院,需要法院判决变更雯雯的监护权,由自己承担雯雯的抚养。
在法庭上,黄女性指责梅女性和徐先生有擅自处分雯雯继承财产的企图,且对女生的言传身教也不尽责,导致孩子的学习成绩有所降低。黄女性虽未不承认雯雯现在享有较好的生活条件,但她怀疑这是梅女性动用前夫遗产所能保持的暂时情况,由于她没正当的收入来源,前夫遗产也总有耗尽的时候,所以雯雯的以后生活仍然缺少保障。
“难道外来妹就没当妈妈的权利?”梅女性对其他人的指责不愿同意,她承认黄女性对我们的女儿很关心,但她辩称自己和老公有能力给雯雯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她还讲解说,将老公的户口迁入雯雯的房地产,是为了替雯雯买下公有住房的产权,并不是是为了挤占是雯雯的财产。除此之外,老公为了雯雯甚至舍弃了生育自己孩子的权利,他是真心诚意对待雯雯的,甚至还说过百年之后会把他在沪太路上的房地产也交给雯雯。激烈争辩中,梅女性坚持不愿舍弃孩子的监护权。
经过短暂的休庭,普陀法院昨天以特别程序对雯雯的监护权纠纷作出了终审判决。因为黄女性不可以证明梅女性和徐先存活在侵害雯雯监护权的具体行为,法院依法驳回了起诉人的请求。